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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上半年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1-07-05

来源:尖山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石玉琦

录入:张姝

审核:蔡璐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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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查逮捕工作情况: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4件34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7件18人,不批准逮捕和不予决定逮捕17人,其中普通刑事犯罪批捕17人。
        2、审查起诉和判决工作情况: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0件96人,起诉63件176人,不起诉41人,不起诉率为18.89%; 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97人,其中普通刑事犯罪起诉151人,重大刑事案犯罪起诉18人,职务犯罪起诉2人,经济犯罪起诉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64%。
        3、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监督撤案1件,发现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人,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件,其中涉及普通刑事犯罪1件;
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4件,其中涉及普通刑事犯罪2件,涉及重大刑事犯罪1件,涉及经济犯罪1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6人,纠正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6件,对财产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纠正财产执行不当已采纳2件。
        4、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35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0件。
        5、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受理线索5件,立案5件,诉前程序4件。
        6、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受理审查起诉1人,审结时起诉1人,审结时不起诉8人,审结时不起诉率50%,决定附条件不起诉7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起诉2人。
        7、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受理司法救助1件。
        8、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3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1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4件。
        9、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情况: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2人,不捕非国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人员1人,起诉非国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人员10人,不起诉非国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人员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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