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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 “法治建设年”工作推

时间:2018-06-21

来源: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尖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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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年」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 “法治建设年”工作推进及转段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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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年」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 “法治建设年”工作推进及转段会议

       近日,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法治建设年”工作推进及转段会议,会议由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阳朝主持,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世君出席会议并讲话,“法治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30余人到场参会。

「法治建设年」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 “法治建设年”工作推进及转段会议

      会议对“法治建设年”领导小组各组的职责分工、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再强调,对第二阶段工作任务进行再部署。按照“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所列明的8类30项重点问题,由各牵头部门或责任部门进行认领,就现阶段本部门开展这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安排进行汇报,为开展好第二阶段的集中攻坚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法治建设年」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 “法治建设年”工作推进及转段会议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市院法治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世君强调,集中攻坚阶段是“法治建设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法治建设年”整体工作的好坏,必须高度重视。这次会议,既是“法治建设年”活动一次工作推进会,也是由第一阶段进入到第二阶段的一次转段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法治建设年”动员大会精神,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找准问题,制定措施,确定时限,确保年底前完成“法治建设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就下一步开展好集中攻坚阶段的工作强调三点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市院各部门和各工作小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工作任务和责任抓在手上,责任落到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这次活动共有8类30项重点任务,制定了重点问题分解推进表,明确职责和分工。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针对不同的工作阶段,采取不同工作措施和推进办法,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找准问题,推进整改

      这次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主要是围绕法治意识、司法行为、履行法律监督、促进矛盾化解、普法宣传五个方面找问题,按照推进表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争取在10月底前重点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督导问责组要对照问题清单一项一项进行督察,及时纠正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实等问题,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按期完成。

三、及时总结,反馈宣传

       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不能忘了主责主业,偏了检察工作方向。要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围绕贯彻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省院目标考评方案要求抓落实,各部门、各小组要把法治建设年活动和自身的检察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法治建设年”活动促进检察业务工作,用检察业务工作充实法治建设年活动的内容。在此基础上,把“法治建设年”活动组织好、总结好、宣传好,特别是要认真总结检察机关在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大局、服务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服务民生民利以及法治进机关、学校、企业等七进的普法活动等方面的典型案件和事例,通过对这些典型案例和工作的总结宣传,激发广大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狠抓工作落实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振士气,展现风貌,来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工作的提档升级,促进全年各项检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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