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朱维新同志免职的通知
时间:2019-07-30
来源:尖山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石玉琦
录入:石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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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0日,尖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
朱维新同志尖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专职检委会委员职务。
朱维新同志尖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专职检委会委员职务。
联系地址:尖山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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