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时间:2018-05-17
来源:尖山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姝
录入:张姝
审核:蔡璐禧
【字体:大 中 小】
尖山区院案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改进工作、展示形象,发挥好为人民服务的作用,严格履行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采取多项举措,以公开促规范,以服务优环境。
一、制度公开促规范,服务受理创四零。为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该院要求每名干警必须做到“服务六规范”: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语言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效能规范、服务设施规范、服务纪律规范。为了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将案件受理、流程监控、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相关制度,制作图版上墙公示;制定了《“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将“四零”服务承诺挂牌上墙;设置岗位牌,岗责分明,精准服务。在受理案件、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等接待受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四零”标准及省院相关规定。落实首办负责制、告知制度、岗位责任制、投诉追究制等制度,推进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效能和服务质量。
二、便捷行贿档案查询,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做到“服务三坚持”:坚持随时受理、坚持及时办结、坚持规范准确,创建高效的窗口服务环境。在案管大厅中粘贴办理行贿档案查询所需资料的提示板、咨询电话,确保一次性告知。在办理行贿档案查询过程中征求民众、企业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竭尽全力为其查询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三、统一规范律师接待,维护辩护人合法权益。案管中心完善机制,做到“服务三保障”:保障律师权利,保障服务效率,保障方式多样。设立律师阅卷室,规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流程,专人负责接待工作。严格有关规定,既严格规范接待流程、保障其诉讼权利,又为其提供便利,提高服务效率。律师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方式向案管中心申请阅卷、申请递交材料等,案管中心做到专人负责、立即受理、当日办结,律师接待统一规范,保障其诉讼权利及时有效行使。
一、制度公开促规范,服务受理创四零。为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该院要求每名干警必须做到“服务六规范”: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语言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效能规范、服务设施规范、服务纪律规范。为了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将案件受理、流程监控、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相关制度,制作图版上墙公示;制定了《“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将“四零”服务承诺挂牌上墙;设置岗位牌,岗责分明,精准服务。在受理案件、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等接待受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四零”标准及省院相关规定。落实首办负责制、告知制度、岗位责任制、投诉追究制等制度,推进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效能和服务质量。
二、便捷行贿档案查询,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做到“服务三坚持”:坚持随时受理、坚持及时办结、坚持规范准确,创建高效的窗口服务环境。在案管大厅中粘贴办理行贿档案查询所需资料的提示板、咨询电话,确保一次性告知。在办理行贿档案查询过程中征求民众、企业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竭尽全力为其查询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三、统一规范律师接待,维护辩护人合法权益。案管中心完善机制,做到“服务三保障”:保障律师权利,保障服务效率,保障方式多样。设立律师阅卷室,规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流程,专人负责接待工作。严格有关规定,既严格规范接待流程、保障其诉讼权利,又为其提供便利,提高服务效率。律师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方式向案管中心申请阅卷、申请递交材料等,案管中心做到专人负责、立即受理、当日办结,律师接待统一规范,保障其诉讼权利及时有效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