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杜绝校园欺凌—— “党建 +未检”引领校园新风尚
时间:2025-03-04
来源:尖山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娜
编辑:陈星宇
录入:陈星宇
审核:蔡璐禧
“要想除掉旷野里的杂草,就在上面种上庄稼”,要想杜绝校园欺凌的杂草,就要让雷锋精神的种子在新时代青少年的心中生根发芽。3月3日,恰逢辖区内中小学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小雏菊”未检工作室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员检察官们走进一马路小学、文化路小学和第五中学,以“学雷锋 反欺凌 防犯罪”为主题,为师生们带来一堂特殊的“开学第一课”。
课堂上,检察官们化身知识的传递者,为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讲解反对校园欺凌的知识。检察官借助生动有趣的动画展示,将校园欺凌的常见形式、危害后果直观地呈现出来,让同学们清晰地认识到校园欺凌绝不是 “玩笑打闹”。随后,又结合真实案例,详细阐述了如何预防校园欺凌行为,教导同学们在面对欺凌时要勇敢说 “不”,鼓励大家向雷锋学习相互关爱、相互帮助,做雷锋精神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检察官结合初中生的认知特点,深入剖析雷锋精神,从雷锋同志无私帮助战友、关心邻里的故事,到他始终坚守道德与纪律底线,引导同学们学习雷锋的正直与担当,将这种精神融入日常生活,时刻警醒自己远离犯罪。接着,重点讲解未成年人犯罪责任年龄及惩处措施,通过实际案例,让同学们清晰地认识到不同年龄段犯罪会面临的法律后果。此外,检察官还带来历年的犯罪情况分析,用数据直观呈现未成年人犯罪趋势,深入剖析犯罪成本,从失去自由、影响学业前途,到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让同学们真切意识到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以此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下一步,尖山区人民检察院“小雏菊”未检工作室将继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常态化走进校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丰富普法内涵,携手学校共同打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让雷锋精神在校园中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