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举行全市两级院庭审观摩活动
时间:2018-11-09
来源: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尖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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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故意杀人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庭审观摩活动。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办案二科科长员额检察官王兆峰对庭审活动进行了全程考核,市院专职检委会委员赵晓东、公诉二处处长王寿琴、两级院公诉干警参加了庭审观摩。 该案由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员额检察官高丹丹出庭支持公诉。高丹丹作为案件承办人,在起诉前,认真阅读了卷宗材料、提讯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辩护人和被害人家属意见, 亲自到案发现场复核主要证据,适时引导取证,对侦查机关在取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补正,确保案件无疏漏。庭审前,承办人精心制作了出庭预案,通过庭前会议对证据程序性问题和疑问进行了展示和说明,以简化庭审中对证据的举证质证。 员额检察官高丹丹宣读起诉书 在庭审中,公诉人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将全案证据分为定罪和量刑两部分证据向法庭举证,并播放了复勘现场视频。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展开了释法说理,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多媒体举证 庭审结束后,在市检察院举行了庭审观摩评议会。省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王兆峰对此次庭审考核进行了点评,指出随着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承办人不仅要对案件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查,还应着重提高公诉人的出庭能力,特别对证据分析、论证应多研究、多总结,并对庭审中的不足进行了详细剖析。 市院专职检委会委员赵晓东指出,这次观摩庭,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非常规范,对两级院出庭活动起到了示范作用。市院公诉二处处长王寿琴认为,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我院今年举行的第一次观摩庭及庭审评议活动,是今年“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中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案件承办检察官入额以来办理的首起案件。高丹丹审查案件细致、出庭公诉规范,体现了我市公诉人的良好形象。 庭审观摩评议会 省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王兆峰(左) 其他参加庭审观摩的人员均对今天的庭审进行了评议,对公诉人精神饱满、语言流畅、节奏适当、答辩有力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庭审中的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