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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时间:2017-06-26

来源:未知

作者:孙显鹏

录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审核:孙显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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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市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精神,按照省院《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意见》,结合尖山区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准确把握服务尖山全面振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增强优化发展环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紧紧围绕市院、区委确定的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院开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结合尖山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强优化尖山区发展环境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改革、促进发展。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主动应对、精准发力,通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优化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为优化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通过加强诉讼监督,为优化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积板适应全面振兴法治供给新需求,有针对性地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依法妥善处理因经济运行困难引发的各类案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优化发展环境的法治化水平。同时要纠正和解决服务意识不强、不愿服务、不会服务的问题,防止和克服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倾向,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做优化发展环境的参与者、建设者。
责任领导:朱维新、杨庆潭、杨国利、王功杰、胡霖霖
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监所科、民行科、控申科、预防科
       二、加大对破坏发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化管商环境。各部门要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认真查摆和纠正导致发展环境不优的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参与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以及证券期货等领域经济犯罪,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和监督力度,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着力监督纠正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危害交易安全虚假诉讼行为;深入推进和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促进企业和社会诚信建设;认真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精准扶贫脱贫中加强精准监督;继续集中开展打击破坏发展环境犯罪专项工作,加大与发展环境有关的重点涉检信访案件清理力度,有效促进发展环境优化,减少人为因素对经济的干预和影响,激发内生动力和竞争活力。
    责任领导:朱维新、杨庆潭、杨国利、王功杰、胡霖霖
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民行科、控申科、预防科
      三、紧紧围绕重点领域改革开展服务,努力为我尖山国企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国企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办和预防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招标投标中的职务犯罪,实现精准打击与有效服务的统一。积极运用法治手段促进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国企领域专项预防活动,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加强对滥用司法权、执法权、行政权审批阻碍国企改革行为的法律监督,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借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之机贪污、挪用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以及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和公共利益重大损失等渎职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正确用权、依法用权。支持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加强分析研判,对于有可能演变为危害经济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腐败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有效防止系统性、行业性、塌方式腐败犯罪的发生;对于已经引发或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犯罪案件和民事纠纷,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
责任领导:朱维新、杨庆潭、杨国利、王功杰、胡霖霖
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民行科、控申科、预防科
    四、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促进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法治氛围。各部门要把服务创新发展摆在服务经济发展的核心位置,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引领创新、服务创新、保障创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监督纠正侵害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权益、危害科技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法律帮助。办理涉及科技创新领域的案件,坚持重保护、重扶持、重教育、重调处,依法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新兴生产力,促进形成有利于创新企业发展和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和谐氛围。
    责任领导:朱维新、杨庆潭、杨国利
    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
    五、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更加注重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各部门要率固树立平等对待、平等服务的理念,畅通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引导企业通过守法经营不断发展壮大。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时,严格做到“六个区分”,防止因执法不当导致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因追究自然人犯罪而变相处置企业资产、侵害企业权益等情况的发生。对业绩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涉案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要注重办案的方式方法,既要查办犯罪,又不能因为个别人犯罪影响整个企业,同时尽可能帮助企业挽回损失。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营造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氛围。进一步加强与区工商联合作,深入开展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行贿犯罪预防,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促进企业家健康成长,为企业发展营造健康环境。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务纠纷等民事行政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在平等保护企业和员工利益的基础上,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领导:朱维新、王功杰、杨庆潭
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民行科、预防科
六、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相统一。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所有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依法平等保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本地企业与外来投资企业、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坚持各种所有制企业“三个平等”,即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促进不同所有制经济、不同投资主体共同发展。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依法准确把握错与罪的界限,善于做是与非、善与恶、情与理的综合判断,准确把握立法本意,运用好党的政策,依法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强发展的信心。严格区分和正确把握违规违纪与违法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人情往来与行贿受贿、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合法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之间的界限,必要时主动听取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意见,并逐级请示报告,防止不讲罪与非罪界限、不讲法律政策界限、不讲方式方法,防止选择性司法,要鼓励改革者、教育过失者、宽容失误者、惩治犯罪者。
责任领导:朱维新、杨庆潭、杨国利、王功杰、胡霖霖
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监所科、民行科、控申科、预防科
    七、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各部门要坚持办案力度、办案时机与市院、区委优化发展环境的步调一致、同步合拍。牢固树立“亲”“清”的新型检商关系理念,既要主动提供涉检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又要严格执行法律和检察工作纪律规定,推动服务工作法治化。要坚持“四个并重”,即坚持深入查办案件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经济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与依法帮助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对于系统性、行业性、塌方式腐败犯罪案件,对法定代表人涉嫌违法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做到“三个慎重”,即慎重使用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人身强制措施,确需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必须提前与主管部门沟通,确保工作顺利交接;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必须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慎重发布涉企案件新闻信息,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声誉。办案查封企业财务账册,3目内要向市院、区委报告备案。对涉案单位和涉案人员的举报,经查证失实的,及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责任领导:朱维新、杨庆潭、杨国利、胡霖霖
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监所科、控申科、法警队

  •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不断提高优化发展环境的能力和实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高检院“八条禁令”、省院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十要十不准”以及省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防止出现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徇私枉法,严重侵害企业等市场主体利益,危害社会公平正义的现象发生。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虽然结束,但规范司法永远在路上。要继续巩固和强化组织机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暂时不能撤销,更名为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保证规范司法行为日常工作落实到位,督促各项工作有效运转。要继续深入查找、积极整改涉企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重点纠正涉及人身权与财产权、妨害企业正常经营、影响社会发展的办案不规范问题。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规范意识,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以服务为名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报,严禁使用涉案单位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严禁乱拉赞助和乱摊派,严禁干预发案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干预企业合法自主经营行为。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机制,落实违法行使职权纠正、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办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双胜
    责任部门: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增强优化发展环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部门要加强对优化发展环境法治需求新变化的调查研究,密切关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违法犯罪新动向,密切关注企业在防范法律风险、法律服务方面的新需求,密切关注小微企业、高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结合检察职能和尖山区实际,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组织的联系,定期深入产业园区、大型企业,为企业依法经营、科学管理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建立并完善服务企业的各项工作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在执法行为、作风、服务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工作。
责任领导:张树立、王双胜、朱维新、杨庆潭、杨国利、王功杰、胡霖霖
责任部门:政工科、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监所科、民行科、控申科、预防科
    十、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优化发展环境各项举措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部门要坚持把优化发展环境摆上突出位置,与年度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纪检部门要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与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的推进情况一同纳入检务督查事项,加强日常抽查、不定期督察、专项督察,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从严追责,对于知法犯法、违法办案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防止“灯下黑”。
各分管领导要坚持重心下移,有效解决对优化发展环境“上热下冷”“中梗阻”,以及检察职能延伸过长、背离职能搞服务等问题,促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责任领导:张树立、王双胜、朱维新、杨庆潭、杨国利、王功杰、胡霖霖、樊继宇
责任部门:政工科、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监所科、民行科、控申科、预防科、纪检监察室


联系地址:尖山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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